引言
恋爱时的转账往来,分手后能否追回?
谈婚论嫁的彩礼,哪些情况可以退还?
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,如何依法探望孩子、履行抚养义务?
婚姻家事纠纷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,小到恋爱期间的一笔转账,大到离婚后的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,都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。为进一步提升颂威团队的专业素养,梳理婚姻家事案件办案思路,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本周,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了一场【婚姻家事】专题培训交流会,由综合事业部主任牛律主讲,全员积极参与、深入研讨。 
△婚姻家事专题培训现场
✍本次培训焦点
本次培训聚焦婚恋全流程,牛律结合律所办理的大量典型案例,围绕恋爱期间经济纠纷、婚约财产纠纷、离婚纠纷、子女抚养权、抚养费、探视权等核心议题,进行了细致拆解与深度分享。不同于枯燥的法条解读,牛律以真实案件为切入点,还原案件全貌、梳理争议焦点、拆解裁判逻辑,让在场律师直观掌握各类婚姻家事案件的办案技巧,进一步明晰办案思路,为今后高效处理相关案件、精准维护当事人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结合本次培训核心内容,我们针对大家最关心的3个婚姻家事高频问题,整理了实用法律解读,帮你厘清婚恋中的法律边界,避开纠纷陷阱。
01 恋爱期间转账,分手后能要求返还吗?
情侣相处期间,微信、支付宝转账十分普遍,但一旦感情破裂,这些转账往往会引发纠纷,不少人会疑惑:“我转给对方的钱,分手后能要回来吗?”
结合本次培训分享的案例及司法实践,答案并非一概而论,核心在于区分转账的性质——是“一般赠与”还是“附条件赠与”。
牛律在培训中提到,恋爱期间的小额转账、特殊日期(如520、七夕、生日)的寓意性红包(如520元、1314元),通常会被认定为“一般赠与”,目的是增进感情,一旦给付完成,分手后无需返还。但如果是大额资金往来,且明显超出日常消费合理范围,往往隐含着对未来共同生活、缔结婚姻的期待,会被认定为“附条件赠与”,即双方最终未能结婚或维持恋爱关系时,赠与所附条件未成就,受赠人应当返还相应款项。在此,要注意,不同法院对于大额的界定标准不一,法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酌情判定。
此外,若转账时明确备注“借款”“彩礼预付款”等,或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、婚约财产约定,也可依法主张返还。
✪颂威律师提醒:恋爱期间应理性处理财务往来,大额转账时最好注明用途并保留凭证,避免后续产生“糊涂账”纠纷。 
02 彩礼包含哪些?什么情况下可以退?
彩礼是婚嫁习俗中常见的环节,但近年来,因彩礼返还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。很多人对“什么是彩礼”“彩礼能不能退”存在认知误区,甚至认为“没领证就必须退”“领了证就一定不用退”。 结合2024年施行的《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及本次培训案例,牛律明确: 返还彩礼的3个必要条件:
是否领证(办酒席未领证不属于); 有无共同生活,是否同居; 男方给付彩礼是否导致家庭致贫。
法律意义上的彩礼,需满足4个核心标准: 以缔结婚姻为目的、发生在谈婚论嫁前后、符合当地婚嫁习俗、用于婚嫁事宜。以下财物通常会被认定为彩礼:订婚时按习俗给付的订婚礼金(聘金)、“三金”“五金”等贵重首饰、按习俗给付的“离娘钱”、“改口费”、“下车费”等大额礼金,以及双方明确谈好彩礼数额后,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。 以下4类财物,法院通常不认定为彩礼,分手时不予返还:
特殊纪念时点的小额礼物、礼金;恋爱期间的日常消费支出(如吃饭、旅游、买衣物等);婚嫁酒席、婚礼筹备的花费;价值不大的日常小礼品。 关于彩礼返还,新规打破了“一刀切”的规则,主要分为3种情形:
-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:原则上应返还,但如果双方已长期共同生活,或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、生育子女,法院会酌情降低返还比例,甚至不予返还; -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:原则上不返还,但如果确未共同生活、共同生活时间极短(如闪离),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,法院会判决酌情返还; - 借婚姻索取财物、骗婚:无论是否领证、是否共同生活,均需全额返还,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责任。 退还彩礼的比例看证据:越早提起诉讼对追回彩礼越有利!
03 离婚没那么容易,但真离时,这些权益也要守住
结婚时白首到老、无论富贵与贫穷、无论健康与疾病都会生死相依的甜蜜誓言,在经历柴米油盐的现实摧残后,两人会分道扬镳,可当下的法律现实是,结婚容易,离婚难……因为,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感情的问题,可能还涉及到财产分割、孩子抚养权、抚养费、探视权等等。 “诉讼离婚过程中,第一次起诉离婚,法院基本不会判离,且二次起诉需等半年后,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况,法院会一次判离,比如:家暴、赌博、吸毒、虐待子女、因感情不和已分居2年”,牛律说。 对于家暴行为,我们要坚决说NO,牛律通过我们办理的一个相关案例,特别强调了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的作用。 离婚时,财产分割的核心是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
①个人财产:
婚前全款房、婚前存款、个人专用物品,离婚时不分割;
②共同财产:
婚后工资、奖金、共同购房、投资收益等,原则上平均分割;
③特殊情况:
婚内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,赠与行为无效,另一方可要求全部返还。
离婚后,离婚不仅是夫妻关系的终止,更涉及子女的抚养、探望等核心问题。很多人误以为“离婚后,孩子归对方抚养,自己就没权利了”,其实这是严重的法律误区。
牛律在培训中强调,离婚后,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,依法享有探视权,同时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。
关于抚养费:离婚后,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,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。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,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。值得注意的是,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抚养费,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。
关于探视权: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,有权按照协议、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,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、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子女,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予以配合,不得无故阻挠。但如果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(如存在家暴、虐待风险),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权,待中止事由消失后,再恢复探望。
★牛律提醒:离婚时,双方不得以抢夺、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,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,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处理抚养权问题。 
[结语 ]
此次【婚姻家事】专题培训交流会,既是颂威律所强化专业建设、提升律师办案能力的重要举措,也是律所践行“不负所托、守护权益”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。婚姻家事无小事,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,关乎家庭的和谐稳定。 未来,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开展各类专业培训,不断夯实律师专业基础,聚焦群众法律需求,以更专业的法律素养、更严谨的办案态度,为当事人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用法律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。 如果您正面临婚姻家事相关的法律困惑,欢迎联系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与维权指引,助力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




进行法律援助
浏览人数:124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