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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6-21

「颂说」第5期 | 不让学生参加中考?升学“潜规则”害人害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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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8日,网友爆料称“江西南昌某中学学生疑似因为班主任的原因没能参加中考”。
该学生家长称, 孩子的确成绩不理想,但在中考前,孩子疑似接到班主任的信息,对孩子说:“不要报中考,我们照样给你毕业证,你报了的话,考到290多分才发给你毕业证,如果没考到的话,那就等下个学期再来考一次,考到290分为止,再给你们毕业证。”
家长称孩子没有及时跟家里沟通,自己直到事后才知道孩子没参加考试。该家长还表示,接到此类信息的学生可能不止一个。“虽然成绩不好,但参加中考是学生的权利,他们不能拿走这个权利。”
6月18日深夜,南昌教育局发布关于媒体报道“江西某中学学生疑似被老师要求弃考”的情况通报:基本属实,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对于上述事件,颂威律师事务所的穆应天律师发表了他的见解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规定,教师应当履行教育教学职责,不得歧视、侮辱、体罚学生,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。因此,班主任暗示学生弃考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。

从学生角度来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规定,学生有权利参加教育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学业成绩,学校老师应当履行教育教学职责,维护教育秩序,促进教育公平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考是未成年人的重要考试之一,如果老师诱导、教唆学生放弃中考,就会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对其未来的发展和成长造成不利影响。该班主任要求学生弃考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考试权利,违反了其应尽的教育教学职责,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从学校角度来看,学校是培养学生的摇篮,应当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优质的教育资源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,如果学校在管理、监督等方面存在疏漏,导致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得以发生,那么学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最后,从社会角度来看,教育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,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。如果教育考试中存在不公正、不公平的现象,那么将会影响整个社会的教育水平和人才选拔质量。因此,全社会应当共同努力,维护教育考试的公正、公平和公开,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的机会和良好的教育环境。

此次事件揭露了当今社会个别学校、教师为追求升学率,暗示或诱导学生放弃中考的坏现象,这种做法严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,违背教育公平原则,损害师生身心健康。对此,教育部门应加强监管,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,维护教育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。

同时,学校也应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,切实履行教育职责,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。

综上所述,维护教育考试的公正、公平和公开,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的机会和良好的教育环境,需要家长、学生、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。我们也应该呼吁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,关注教育公平问题,共同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,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。


(图文来源:央广网、大河报、新浪微博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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