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朋友在从事解决法律纠纷过程中可能都会倾向于法院开庭解决,但是对于争议不大的案件,通过开庭解决不仅浪费司法资源,给各级法院带来多余的工作压力,还会陷入诉讼漫长时间的等待,为了方便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,提高多元化解纠纷效能,202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9次会议通过了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其中第二条:在线调解包括人民法院、当事人、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的在线申请、委派委托、音视频调解、制作调解协议、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、制作调解书等全部或者部分调解活动。
上述条款不仅将调解方式拓宽至线上途径,在微信小程序上就能跟案件当事人相互沟通,在疫情期间极大的减少当事人之间外出交通成本,并且在达成调解协议之后,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,法院下发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,如果在生效调解书上规定的日期对方没有履行义务,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。
尤其是双方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很大异议的案件,比如说小额欠款、货款这种,在与对方商议调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的,申请司法确认这种途径不但节省了诉讼费,相对诉讼途径为纠纷解决节省了大量的时间,更加快速的解开当事人心中的心结。
但是针对案件争议比较大的案件,也要及时与调解老师及时沟通,如无调解可能,尽快转入诉讼程序,为您纠纷解决节省时间。
综上,对于一些争议不大的案件,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也是一个解决纠纷的很好途径,及时有效的跟调解老师沟通,能为您纠纷解决省不少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