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法律咨询热线
0371-55133833
2025-10-28

【颂威案例】用专业法律智慧,守护民生权益

进行法律援助
浏览人数:64

案例一:婚前房产加名后离婚,财产如何分割?

案情简介 


陈先生与崔女士结婚后,将自己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(市值 600 万)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。婚姻存续 11 年后,双方因家庭矛盾起诉离婚,崔女士主张分割房屋折价款 250 万元,陈先生仅同意支付 100 万元,辩称房屋为其婚前财产,崔女士无出资贡献。

律师策略


本所婚姻家事团队接受陈先生委托后,提出核心代理意见:

01

案涉房屋本质为婚前个人财产,加名行为构成附条件赠与。

02

需考量婚姻存续时长(11 年)、双方家庭贡献(陈先生承担主要家庭开销)。

03

参照《民法典》第 1065 条,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平衡利益。

裁判结果

法院采纳我方意见,判决房屋归陈先生所有,陈先生支付崔女士房屋折价款 120 万元,双方均未上诉。

典型意义

婚前财产加名不等于平均分割,法院会综合考量婚姻存续时间、双方贡献、财产来源等因素,既保护原产权人的合法权益,也认可另一方对家庭的付出价值。


案例二:老旧小区加装电梯,邻居阻挠怎么办?

案情简介 


徐某等 6 名业主牵头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,已获全单元业主同意及主管部门审批。施工期间,相邻楼栋业主范先生以影响采光为由多次阻挠施工,导致工程停工,徐某等人遂起诉要求排除妨害。

律师策略


本不动产团队律师制定双重解决方案:

01

举证证明电梯安装程序合法(业主表决记录、审批文件齐全)。

02

申请法院现场勘查,证实玻璃幕墙设计已将采光影响降至最低。

03

援引《民法典》第 288 条相邻关系原则,主张 “便利生活优先于轻微影响”。

裁判结果

法院判决范先生立即停止阻挠施工,同时明确若电梯使用后确造成严重影响,可另行主张补偿权利。

典型意义

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属于民生工程,在程序合法、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前提下,相邻业主应秉持互谅互让原则,为他人生活便利提供必要容忍。


案例三:50 万转让微信账号,交易为何无效?

案情简介 


医美博主程女士与赵先生签订《转让协议》,将 9 个含粉丝资源的微信账号以 50 万元转让,赵先生支付 30 万元后拒绝支付余款。程女士起诉追讨,赵先生反诉主张合同无效。

律师策略


本所知识产权团队接受赵先生委托后,构建三重抗辩逻辑:

01

定性账号法律属性:微信账号绑定实名认证信息,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双重属性,核心功能是社交沟通,并非可自由交易的商品。

02

援引法律禁止性规定: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 13 条,粉丝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,未经同意转让包含他人信息的账号,违反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原则。

03

论证合同无效事由:参照《民法典》第 153 条,转让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(可能导致虚假宣传、诈骗等风险),符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。

裁判结果

法院认定案涉转让协议无效,驳回程女士的诉讼请求,双方互相返还财产。

典型意义

社交账号兼具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,其交易需符合个人信息保护规定,单纯买卖账号的行为因侵犯隐私权和公共利益,将被认定为无效。



结语


  • 从婚姻财产分割到邻里纠纷化解,再到新型数字财产争议,法律始终是定分止争的标尺。如果您正遭遇类似法律难题,欢迎联系我们,让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。


- END -







版权声明

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对客户的信息保护义务,本篇所涉客户项目内容均取自公开信息或取得客户同意。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的任何内容,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,并于转载时在文章开头处注明来源。未经授权,不得转载或使用该等文章中的任何内容。

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

地址:郑东新区上午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世博大厦808
电话:0371-55133833  17335700011

相关案例

惟颂威则情平惟法治则民安

法律咨询热线

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

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世博大厦8楼

关注我们

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
微信公众号

版权所有 © Copyright 2015 河南颂威律师事务所
备案号:豫ICP备202100210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