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
这是一起医疗纠纷案。李女士患有恶性肿瘤,在当地医院多次就医后死亡,就医疗责任划分、赔偿金额等均未与医院达成一致意见,遂当事人的家属委托颂威律师处理涉事医院的赔偿事宜。颂威律师通过详细了解案情,协助委托人搜集整理相关证据,协助进行必要的鉴定,分析相关法律条文,法庭上据理力争,最终法院判医院赔偿委托人各项费用共计48万元。
办案过程
颂威律所牛律接受委托后,通过了解清楚案情的来龙去脉,分析委托人提供的现有证据,积极帮助委托人推进相关医疗鉴定,搜集整理相关证据,确认医院理应承担李女士在治疗期间因为院方存在的过错,导致李女士去世的各项损失。
故此,牛律代委托人向法院诉请医院赔偿委托人包括医疗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护理费、死亡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抚慰金、丧葬费、近亲属处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费用、鉴定费、尸检费、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08979.93元。
证据充足,医院方愿意承担责任,但就责任比例划分上产生了分歧。辩称李女士前几次住院期间产生的治疗费用为正常治疗,且后续治疗费用尚未结算,可以扣除,对于诉求过高的部分,院方拒绝承担,院方律师认为医院该承担的责任不应超过30%。
对方律师很坚定,但牛律临危不乱,通过提供李女士多次住院的各项记录证据与病情分析,用其中一次病程记录,证实李女士在出现头晕、大汗淋漓等、心率、呼吸等症状时,院方未作出特殊处理,导致李女士在近5个小时候出现如厕晕厥、呼之不应的状况,做了紧急处理后3小时,李女士没有了生命体征,宣告死亡。在后续的责任和医疗鉴定过程中,根据专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:院方对李女士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,医方过错与李女士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,原因力大小为次要至同等。
判决结果
通过双方激烈的辩论与质证,最终法院认定医院对李女士的死亡承担40%的赔偿责任,并对李女士的医疗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、交通费、死亡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抚慰金、丧葬费及处理丧葬事宜的支出、鉴定费共计100余万元,涉事医院承担48万元。
颂威律师说
医疗纠纷案件错综复杂,尤其是涉及到就医人死亡的情况,需要专业人士介入处理,在搜集医疗过程中的相关证据、司法鉴定等过程中最好能够有专业人士及时介入推进,避免错过搜集证据查清事实的最佳时期。
颂威律师在处理医疗纠纷事件方面拥有一定的办案经验,深得委托人信赖与好评。身为法律人,秉持公平正义,查明真相,还委托人以公正。选择颂威律师,让你不再无计可施!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
律师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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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律
律所骨干律师,执业以来承办近千起案件,主要业务方向为侵权纠纷、医疗纠纷、合同纠纷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。凭借热心的服务态度、扎实的专业基础,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当事人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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